二级学院: 编号:第[ ]号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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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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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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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 学期 |
20 -20 学年第 学期 □ 期末 □ 期末补考 |
拟缓考 课程 名称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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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校医院 意见 |
因病申请需提供医务所病历复印件证明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意见 |
班主任: (公章) 二级学院院长: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 见 |
(公章)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注:1、缓考申请必须在课程考试前提出,且在考试前得到批准后才能生效;
2、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供校医院证明;
3、缓考于下一学期开学初与期末补考一起进行,缓考不及格,可正常补考一次;
4、缓考未获批准,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缓考成绩按所取得实际成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