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留(降)级的学生必须在完成所留(降)级班级应修课程的前提下,对以往所有未及格的课程根据该课程开课时间申请旁听;
2.在旁听期间,服从管理,学生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由所在二级学院提出报告,取消其旁听资格。
二级学院: 编号:第[ ]号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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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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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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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课程 |
课程名称 |
任课教师 |
旁听班级 |
上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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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注意事项 |
1.留级的学生必须在完成所留级班级应修课程的前提下,对以往所有未及格的课程根据该课程开课时间申请旁听; 2.在旁听期间,服从管理,学生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由所在系、部提出报告,取消其旁听资格。 |
申请 理由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 意见 |
班主任: (公章) 二级学院院长: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 见 |
(公章) 处长签字: 年 月 日 |
注:1、本表适合留级学生填写,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结合系部相关班级的开课情况提出旁听意见;系部教学秘书当学期的课程表进行审核。
2、旁听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由旁听班级任课教师交纸质成绩表到教学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