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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一批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卢婷婷(动漫3231)、罗朵朵(建工3232)符合申报国家奖学金条件并通过第二批国家奖学金院级评审,学院取消2位学生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在第一批评分表中由高到低递补2个名额。经艺术设计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查验资料,对比材料,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要求,评审结果如下:
第二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1、肖尚策(建工3221)
2、申寒雪(空乘2231)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4日——11月7日
联系电话:0553-5972870 联系人:刘慧莹
信访电话:0553-5970086 联系人:邹维刚
信访邮箱:0122000163@ahcme.edu.cn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拨打联系人电话或学院信访电话反馈情况。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