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导师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艺术设计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5组教师提交的培养过程佐证材料进行评审,通过无记名投票,最终考核结果如下:
序号 |
导师姓名 |
被指导教师姓名 |
考核结果 |
1 |
张天成 |
董羽 |
优秀 |
2 |
胡晓庆 |
刘明 |
优秀 |
3 |
陈庄瑾 |
董玥 |
优秀 |
4 |
樊卫强 |
陶玉明 |
优秀 |
5 |
胡晓庆 |
刘晶 |
合格 |
6 |
赵亚琴 |
陈檬 |
合格 |
公示期:9月24日—9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邮箱:0121000359@ahcme.edu.cn
联系电话:0553-5975238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9月24日